在Dan Kennedy《The Ultimate Success Secret》一書中說到,有個女士call-in到一個提供心理諮商時段的電台節目去,劈頭就開始陳述與抱怨自己有多慘、多不快樂,她說丈夫不夠關心她、孩子們不再需要她、她每天都很無聊....blah blah blah。
最後,主持人打斷她,對她說:「只要你再繼續想靠他人讓自己快樂起來,你就會繼續不快樂下去。」
Dan Kennedy把這段話改成一個公式:
只要你再繼續想靠他人來讓自己 ,你就永遠無法
例如:
只要你繼續想靠他人讓你覺得自己有存在價值,你就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有價值。
只要你繼續想靠他人讓你富有起來,你就永遠不會富有。
只要你繼續等待某人或某事的發生,讓你能有動力去做某事,你就永遠不會有動力去做事。
書中還提到另一個概念:「You are exactly where you really want to be. 你現在經歷體驗的,正是你內在真正想要的。」
這是個符合「吸引力法則」與「補償法則」的陳述,不過大概大部分人會無法、或不想接受這個事實--特別是如果你現在過得並不是你最理想的生活時。
但如果你能先不要爭辯,而去深入思考一下這個描述,肯定會發現在你內在的某處清楚知道這句話說的是對的。
Dan Kennedy提供了另一個公式:
Control=Responsibility 掌控權=責任
Responsibility=Control 責任=掌控權
只要人有目標、願望,他就是在尋求掌控權--對他人、對金錢、對際遇等等一切的掌控權。
然而,雖然大部分人都在尋求更大的掌控權,但通常也都一直在丟棄獲得掌控權的機會;每當一個人說著:
*都是景氣不好的關係...
*都是他/她/它害的...
*都是因為成長環境造成的...
*都是 ...
的時候,其實都是在做同一件事:我們把「責任」這個重擔推給外界,讓我們在當下能輕鬆一點,然而...在此同時我們也要付出代價:把等量的掌控權也送了出去。
你會想掌握你自己的人生,還是由別人來決定你的人生?
如果是後者,那麼就要停止把自己的不快樂、貧困與不順利歸咎到外在一切人、事、物之上,停止期待外在人、事、物帶來你的快樂與富足。
承擔起改變自己人生的責任,開始去做你能力範圍內能做到的、有助於改變你人生的任何事。